工作的分發是由美國國務院認可的擔保機構(簡稱Sponsor) 來安排;台中YMCA是代表美國國務院負責台灣地區申請同學的資格審查、後續申請手續送件及舉辦行前講習(Pre-Departure Orientation),美方Sponsor再根據同學的個人條件與工作職缺狀況進行分發。因此台中YMCA並不能左右工作的分發結果。
根據經驗,美方雇主雇用的決定因素如下:
1.
報名時間 (越早報名分發越快,2013年之經驗,11月份已經開始美方機構面談)
2. 能工作多久 (不能工作至少11週以上者不予考慮)
3. 是否接受工作內容
(挑剔工作者通常不予考慮)
4. 英文口語能力 (具備良好英語口語能力很重要!能否與雇主用英文順利完成線上面談是關鍵)
5. 個性成熟度(具體的校外打工經歷、社團經歷可以佐證申請者個性成熟,有獨當一面的能力)
6. 儀表談吐 (個性陽光、笑容可掬活潑外向者較受雇主青睞)
7.當時之工作缺額狀況。
(其他因素請參考2014申請簡章之Q&A)